全网唯一标准王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 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974次会 议通过,根据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 关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问题作以下 规定: 第一条 同一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 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 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 第二条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以为单位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对外签订经济合同, 骗取的财物被该单位占有、使用或处分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 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责令该单位返还骗取的财物外,如给被 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第三条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 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 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该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第四条 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 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 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 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 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 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五条 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 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 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 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 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 , 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 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企业按规定办理 1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而企业法人未采取有效措施收 回其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没有及时 采取措施通知相对人,致原企业承包人、租赁人得以用原承包、 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 , 该企业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 承包人、承租人利用擅自保留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 空白合同书以原承包、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 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企业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 单位聘用的人员被解聘后,或者受单位委托保管公章的人 员被解除委托后,单位未及时收回其公章,行为人擅自利用保 留的原单位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 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将单位进行走私或其他犯罪活动所得财物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 法予以销售,买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如因此造成经济损失 , 其损失由买方自负。但是,如果买方不知该经济合同的标的物是 犯罪行为所得财物而购买的,卖方对买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 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 百零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对本规定第二条 因单位犯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第四条、第五条第一 款、第 六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 告人未能返还财物而遭受经济损失 2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9:27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