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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時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0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663次会议、2015年11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 :第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12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5]23号 为依法惩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根据 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显过轻或者过重的,可以按照走私的文物 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价值定罪量刑。走私的文物价值在二十万 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 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 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走私文物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 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依照《中华人民共 金;文物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 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出境的 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 文物”的范围认定。 节特别严重”;文物价值在五万元以上不满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的,应 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 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定,以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第二条盗窃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 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 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 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 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走私国 “数额特别巨大”。 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 盗窃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 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 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 轻”。 的,按照盗窃的文物价值定罪量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无法确定 第三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 2016年第3期 - 3 - 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应当认定为刑法 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被确定为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有本解释第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 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 位的文物”。 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 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 第六条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 保护单位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 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应当认定 的“情节严重”: 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倒卖国家 (一)造成五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的; 禁止经营的文物”。 (二)造成二级以上文物损毁的; 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 (三)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 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 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 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的; (一)倒卖三级文物的; (四)多次损毁或者损毁多处全国重点 (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拒不执行国家 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停止侵害文物的行政 (一)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 决定或者命令的,酌情从重处罚。 (二)倒卖三级文物五件以上的; 第四条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及 (三)交易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未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 第七条国有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其 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 他国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或 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应 者管理的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 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依照刑法 的“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 第三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出售、私赠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具有 文物藏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 第八条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 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规定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包括水下古 (一)致使名胜古迹严重损毁或者灭失 文化遗址、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的; 不以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文化遗址、 (二)多次损毁或者损毁多处名胜古迹 古墓葬为限。 的; 实施盗掘行为,已损害古文化遗址、古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应当认定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拒不执行国家 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既遂。 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停止侵害文物的行政 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古文化遗址、古 决定或者命令的,情从重处罚。 墓葬以外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 故意损毁风景名胜区内被确定为全国 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 移动文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 文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和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定罪量刑。 第九条明知是盗窃文物、盗掘古文 第五条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 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所获取的三级以上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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