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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9.220.99 CCSK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5565—2025 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 Codingregulationsoflithiumionbatteries 2025-04-25发布 2025-11-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德赛电池有限公司、浙江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博思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力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欣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锂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祁麟、何鹏林、王晓冬、刘冉冉、王俊鹏、黄华英、项海标、李单福、詹园园、 罗苏芬、谈时、孔祥鹏、李载波、王垒、杨亦双、姜定成、崔少华、吕品风、钟斌、苑丁丁、徐锋、郑明清、 李世明、刘建国、荣强、杨庆亨、王睿、褚晓荣。 ⅠGB/T45565—2025 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单体电池、锂离子电池模块、锂离子电池包、锂离子电池簇与锂离子电池系统 (以下统称为锂离子电池)的编码规则,包括编码对象、编码结构、编码表示方法、编码标识等。 本文件适用于消费型锂离子电池、大动力型锂离子电池(汽车用动力型锂离子电池除外)、小动力型 锂离子电池、储能型锂离子电池的编码。其他类型电池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8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 GB/T12508 光学识别用字母数字字符集 第二部分:OCR-B字符集 印刷图象的形状和尺寸 GB/T18347 128条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体电池 cell 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实现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的装置,并被设计成可充电。 注:该装置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 3.2 电池模块 module 通过串联、并联或串并联锂离子单体电池组成的一组电池,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保护装置[如熔断器 或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TC)]和监控电路。 3.3 电池包 batterypack 由一个或多个锂离子单体电池或锂离子电池模块电气联接的能量存储装置。 注1:它包括给电池组系统提供信息(如电池电压)的监控电路。 注2:它可能包含由终端或其他互联装置提供的保护罩。 3.4 电池簇 batterycluster 由电池模块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连接的电池组合体。 3.5 电池系统 batterysystem 由一个或多个锂离子单体电池、锂离子电池模块、锂离子电池簇或锂离子电池包组成的系统。 1GB/T45565—2025 注1:它有电池管理系统,如果发生过充、过流、过放和过热等,电池管理系统会动作。 注2:如果电池制造商和用户达成协议,过放切断并不是强制性的。 注3:它可能包含冷却或加热装置,有的甚至包含了充放电模块和逆变模块等。 3.6 梯次利用 repurposing 锂离子电池退役后,整体或经过拆解、分类、检验检测、修复或重组后使其应用至其他领域。 3.7 编码 coding 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注:字符是阿拉伯数字、大写英文字母以及便于人和机器识别与处理的符号组成。 4 编码对象 本文件编码对象主要包括应用于消费型、大动力型(汽车动力蓄电池除外)、小动力型、储能型的锂 离子电池: a) 消费型锂离子电池主要指应用于移动通信终端、平板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可穿戴设备等 领域的电池; b) 大动力型锂离子电池主要指应用于电动船舶、电动飞机等领域的电池; c) 小动力型锂离子电池主要指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二轮/三轮)、电动滑板车、电动平 衡车等领域的电池; d) 储能型锂离子电池主要指应用于家庭储能、工商业储能、新能源储能等领域的电池。 5 编码结构 5.1 常规尺寸锂离子电池编码结构 常规尺寸锂离子电池编码结构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固定编码段和第二部分非固定识别码,编 码结构示意图见图1,编码结构说明见表1。其中,固定编码段和非固定识别码之间应采用短横线分隔 符“-”进行分隔。若锂离子电池使用的电池来源于梯次利用,在固定编码段和非固定识别码之间增加梯 次利用识别码。 注:常规尺寸锂离子电池通常是指电池本体最大表面的面积大于或等于10cm2的产品。 图1 常规尺寸锂离子电池编码结构示意图 2GB/T45565—2025 表1 常规尺寸锂离子电池编码结构说明 序位 位数 编码类别名称 代表信息 代码及说明 1~4 4 企业编码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a、 独立梯次利用企业b、其他等备案说明 5 1 产品类型编码单体电池 C 消费型电池模块 A 消费型电池包 B 消费型电池系统 D 大动力型电池模块 M 大动力型电池包 P 大动力型电池系统 S 小动力型电池模块 E 小动力型电池包 F 小动力型电池系统 G 储能型电池模块 H 储能型电池簇 J 储能型电池系统 K 6 1 电池类型编码c磷酸锰铁锂电池 A 磷酸亚铁锂电池 B 锰酸锂电池 C 钴酸锂电池 D 镍钴锰三元电池 E 镍钴铝三元电池 F 钛酸锂电池 G 其他类电池 Z 7~9 3 生产日期编码 产品生产的日期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10~X不宜超过 20位非固定识别码产品主要属性,与固定 编码结合后代表编码唯一性至少应包括产品 的生产序列号d a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制造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工厂,它可涉及梯次利用。 b独立梯次利用企业是指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通过拆解、再加工等环节对不属于自身生产的锂离子电池 产品进行再利用。 c电池类型编码中磷酸锰铁锂电池、磷酸亚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钴酸锂电池、镍钴锰三元电池、镍钴铝三元电 池以正极材料编码,且默认负极材料为碳;钛酸锂电池优先以负极材料编码。 d生产序列号是指企业在指定生产线生产电池产品的当日顺序号。 3GB/T45565—2025 5.2 小尺寸锂离子电池编码结构 5.2.1 通则 小尺寸锂离子电池的编码范围包括小尺寸锂离子电池本体编码和承载小尺寸锂离子电池的最小包 装单元编码,且小尺寸锂离子电池本体编码和最小包装单元编码应建立对应关系并备案说明。 5.2.2 小尺寸锂离子电池本体编码结构 小尺寸锂离子电池本体编码结构采用企业自定义的简化编码,至少应包括生产序列号编码,宜包括 企业编码、规格等编码,且应与最小包装单元编码建立对应关系并备案说明。 注:小尺寸锂离子电池通常是指电池本体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m2的产品。 5.2.3 最小包装单元编码结构 最小包装单元编码结构应符合5.1规定,非固定识别码的编码宜包括最小包装单元代码、最小包装 单元所放置的相同规格小尺寸锂离子电池数量。 注:最小包装单元是放置一定数量的相同规格小尺寸锂离子电池所需的最小承载装置。 6 编码表示方法 6.1 常规尺寸锂离子电池编码表示方法 6.1.1 企业编码 企业编码共4位,由企业自定义并备案说明。字符应从阿拉伯数字,以及大写英文字母(除字母“I” 和“O”)中选取,并进行组合。 示例:锂离子电池的企业编码:ABC5。 6.1.2 产品类型编码 产品类型编码共1位,应符合表1中规定,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除单体电池外,其余产品类型的 编码按照电池模块、电池包、电池簇和电池系统分别应用于消费型、大动力型、小动力型、储能型领域进 行组合,统一分配代码。 6.1.3 电池类型编码 电池类型编码共1位,应符合表1中规定,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6.1.4 生产日期编码 生产日期编码共3位,采用大写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第一位表示年份,年份代码应符 合附录A中表A.1规定(30年循环一次),第二位表示月份,应符合表A.2规定,第三位表示自然日,应 符合表A.3规定。 示例:2025年1月1日生产的锂离子电池的生产日期编码:F11。 6.1.5 梯次利用识别码 不同产品类型的锂离子电池如涉及梯次利用或包含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应采用梯次利用识 别码“-R”(“-”为分隔符)进行标识。 4GB/T4556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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