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30.50
CCS Z 7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247—2024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recovery and recyclin g of waste
plastics
2024 - 06 - 28发布 2024 - 10 - 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2247—2024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6 回收要求 ............................................................................. 2
7 再生利用要求 ......................................................................... 3
8 污染控制与绿色生产 ................................................................... 3
附录 A (规范性) 综合利用率的计算方法 ............................................ 8
参考文献 ......................................................................... 9 DB11/T 2247—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 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保障中心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
院、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中环清源(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北京林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
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晓博、郭峰、徐坠、高原、刘雪涛、王圣典、李文峰、贾月芹、陈向春、刘
知羽、周杰、李文静、张克、张清伟、潘崇超、闫润生、党盼、王璐、聂开鹏、李凤、汪鑫洋、高伟、
马宇飞、马伟芳、孙晓、刘天航。
DB11/T 224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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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管理的总体要求、回收 环节、再生利用环节、污染控制与绿色
生产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36132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 37821 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
GB/T 39171 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
GB/T 40006.1 塑料 再生塑料 第1部分:通则
HJ 364 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DB11/ 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 1322.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废塑料 waste plastics
废弃的各种塑料制品及塑料材料。
[来源:HJ 364-2022,3.1]
再生利用 recycling
从废塑料中获取或使其转化为可利用物质的活动。
[来源:HJ 364-2022,3.3,有修改]
分选 sorting
将目标塑料从混合杂料或混合废塑料中分离出来的生产行为。
[来源:GB/T 37821-2019,3.3]
破碎 shredding
采用机械设备通过冲击、切割、撕裂等物理手段,把废塑料分割成一定尺寸碎料的生产行为。 DB11/T 224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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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GB/T 37821-2019,3.2]
造粒 granulating
将废旧塑料经过熔融、挤出、切粒等过程加工成颗粒的生产行为。
[来源:GB/T 37821-2019,3.4]
再生综合利用率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rate of recycling
被再生利用部分的质量之和与已回收的可利用废塑料制品的质量之比。
A A B
4 总体要求
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选址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应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原则为指导,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实现资源充分
回收利用和能源有效节约。
废塑料收集、运输、贮存及再生利用等环节应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塑料按
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利用。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企业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应符合HJ 364要求并建立管理制度。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企业应加强数据规范化管理,包括废塑料的来源、种类、不同种类塑料占
比、回收率等信息。
废塑料再生制品分类应符合GB/T 16288和GB/T 40006.1规定。
5 回收要求
收集
5.1.1 废塑料回收应按照不同来源分别回收,回收要求如下:
a) 生活消费类废塑料应单独回收,包括塑料餐盒、包装袋、饮料瓶等;
b) 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应结合垃圾分类进行初步收集;
c) 工业生产、建筑行业等领域产生废塑料应分类回收;
d) 废农膜、废弃育苗盘和节水灌溉等材料应进行分类回收。
5.1.2 应根据不同塑料种类进行预先处理,对收集废塑料进行分选、清洗等。
5.1.3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企业宜与废旧塑料产生企业合作,建立回收网点。
包装和运输
5.2.1 宜按照GB/T 39171要求对废旧塑料进行包装运输,包装本身宜防水、抗压,避免塑料泄出,包
装物表面标明废塑料相关信息。
5.2.2 运输车辆宜具备封闭的储物空间,防止运输过程中洒落或造成污染。
5.2.3 运输车辆应专车专用,定时清扫,定期消毒。
贮存
5.3.1 应专门设立干燥通风的废塑料储存场所,不应露天堆放。 DB11/T 224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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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储存场所应定期清洁、消毒,防止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5.3.3 废塑料宜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等级分开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分选
5.4.1 塑料分选过程应避免造成大气、噪声等污染。
5.4.2 宜采用集成化分选设备。
5.4.3 不适合回收的废塑料应做无害化处理。
6 再生利用要求
破碎
6.1.1 进行破碎处理时,应使用节能高效物理机械工艺进行破碎。
6.1.2 破碎方式分为干燥破碎和非干燥破碎。干燥破碎应进行粉尘收集,防止粉尘扩散;非干燥破碎
应设置废水收集装置,处理后的废水宜循环利用。
清洗与干燥
6.2.1 清洗过程宜采用节水清洗工艺,清洗水宜循环利用。
6.2.2 应使用绿色、无害、低残留的清洗剂。
6.2.3 清洗相关场地应做防水处理,避免污水下渗污染土壤。
6.2.4 干燥过程应使用低能耗、低污染设备。
6.2.5 干燥废气宜采取回收余热技术措施。
造粒
6.3.1 造粒过程宜结合废塑料特性和成型条件选择造粒技术。
6.3.2 造粒过程中宜回收余热。
工艺与质量控制
6.4.1 废塑料再生利用生产过程宜采用自动化水平高的工艺。
6.4.2 生产过程应进行质量监控记录。
7 污染控制与绿色生产
废水
7.1.1 废塑料生产再生过程综合新鲜水消耗应符合GB/T 37821的规定。
7.1.2 废水应收集并进行处理,排放废水应符合DB11/ 307的规定。
粉尘和废气
7.2.1 粉尘产生环节应配备除尘及粉尘回收装置。
7.2.2 应收集处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噪声 DB11/T 224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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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应通过减噪手段降低噪声,噪声排放应 符合GB 12348的规定。
绿色生产
7.4.1 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宜按照GB/
DB11-T 2247-2024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管理规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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