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 人民共和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 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 号 202111539323.4
(22)申请日 2021.12.15
(71)申请人 阿波罗智联 (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100176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 术开发
区瑞合西二路7号院1号楼1层101
(72)发明人 王鲲
(74)专利代理 机构 北京英赛 嘉华知识产权代理
有限责任公司 1 1204
代理人 王达佐 马晓亚
(51)Int.Cl.
G06V 20/52(2022.01)
G06N 20/00(2019.01)
(54)发明名称
确定交通事件的检测精度 的方法、 装置、 设
备及存储介质
(57)摘要
本公开提供了一种用于确定交通事件的检
测精度的方法、 装置、 设备以及存储介质, 涉及人
工智能技术领域, 具体为智能交通和深度学习技
术。 该方法包括: 获取路侧感知端对感知范围内
发生的交通事件的检测结果; 基于检测结果确定
路侧感知端的正确检测数目以及检测总数; 基于
正确检测数目、 检测总数以及感知范围内的交通
事件的发生总数, 计算路侧感知端的检测准确率
和/或检测召回率。 本公开提供的方法可 以提高
交通事件的检测精度的确定效率以及准确率。
权利要求书3页 说明书16页 附图4页
CN 114241412 A
2022.03.25
CN 114241412 A
1.一种用于确定交通事 件的检测精度的方法, 包括:
获取路侧感知端对感知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 件的检测结果;
基于所述检测结果确定所述路侧感知端的正确检测数目以及检测总数;
基于所述正确检测数目、 所述检测总数以及所述感知范围内的交通事件的发生总数,
计算所述路侧感知端的检测准确率和/或检测召回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其中, 所述获取路侧感知端对感知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
件的检测结果, 包括:
确定待检测交通事 件;
获取路侧感知端对感知范围内发生的待检测交通事 件的检测结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 其中, 所述交通事件的发生总数包括: 所述待检测 交通
事件的正例事 件的数目以及所述待检测交通事 件的负例事 件的数目; 以及
所述待检测交通事件的正例事件的数目为交通参与者在感知范围内、 以待检测交通事
件对应的要求持续预设时长的次数;
所述待检测交通事件的正例事件的数目为交通参与者在感知范围内、 以非待检测交通
事件对应的要求持续预设时长的次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 其中, 所述交通参与者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机动车、 非机
动车、 行人、 抛洒物、 特殊目标。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 其中, 所述基于所述正确检测数目、 所述检测总数以及
所述感知范围内的交通事件的发生总 数, 计算所述路侧感知端的检测准确 率和/或检测召
回率, 包括:
将所述正确检测数目与所述检测总数的比值确定为所述路侧感知端对待检测 交通事
件的检测准确率;
将所述正确检测数目与所述发生总数的比值确定为所述路侧感知端对待检测 交通事
件的检测召回率。
6.根据权利要求1 ‑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还 包括:
将所述检测准确率、 检测召回率与预设的检测准确率、 召回率进行比较, 生成与比较结
果对应的验证信息 。
7.根据权利要求1 ‑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其中, 所述交通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停
止事件、 逆行事件、 行人事件、 抛洒物事件、 拥堵事件、 超速事件、 低速事件、 交通事故、 机动
车驶离事件、 机动车闯红灯事件、 机动车不按导向行驶事件、 道路施工事件、 异常占道车事
件、 非机动车闯入 事件、 自定义事 件。
8.根据权利要求1 ‑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还 包括:
获取交通事 件展示平台接收的、 由所述路侧感知端上报的检测结果;
将所述交通事 件展示平台接收到的检测结果与所述路侧感知端的检测结果进行比对;
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路侧感知端的上报能力。
9.根据权利要求1 ‑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还 包括:
获取交通事 件展示平台接收的、 由所述路侧感知端上报的检测结果的上报总数;
基于所述上报总数以及所述发生总数, 确定所述交通事 件展示平台的接收率。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 还 包括:权 利 要 求 书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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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114241412 A
2基于所述检测总数以及所述发生总数, 确定所述路侧感知端的检测率;
基于所述接收率以及所述检测率, 确定所述路侧感知端的上报能力。
11.根据权利要求1 ‑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还 包括:
获取所述交通事 件的位置信息;
将所述检测结果以及所述位置信 息发送给交通事件展示平台, 以使所述交通事件展示
平台展示所述检测结果以及所述 位置信息 。
12.一种用于确定交通事 件的检测精度的装置, 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 被 配置成获取路侧感知端对感知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 件的检测结果;
确定模块, 被配置成基于所述检测结果确定所述路侧感知端的正确检测数目以及检测
总数;
计算模块, 被配置成基于所述正确检测数目、 所述检测总数以及所述感知范围内的交
通事件的发生总数, 计算所述路侧感知端的检测准确率和/或检测召回率。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 其中, 所述第一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确定 子模块, 被 配置成确定待检测交通事 件;
获取子模块, 被配置成获取路侧感知端对感知范围内发生的待检测交通事件的检测结
果。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 其中, 所述交通事件的发生总数包括: 所述待检测 交
通事件的正例事 件的数目以及所述待检测交通事 件的负例事 件的数目; 以及
所述待检测交通事件的正例事件的数目为交通参与者在感知范围内、 以待检测交通事
件对应的要求持续预设时长的次数;
所述待检测交通事件的正例事件的数目为交通参与者在感知范围内、 以非待检测交通
事件对应的要求持续预设时长的次数。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 其中, 所述交通参与者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机动车、 非
机动车、 行 人、 抛洒物、 特殊目标。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 其中, 所述计算模块包括:
第二确定子模块, 被配置成将所述正确检测数目与所述检测总数的比值确定为所述路
侧感知端对待检测交通事 件的检测准确率;
第三确定子模块, 被配置成将所述正确检测数目与所述发生总数的比值确定为所述路
侧感知端对待检测交通事 件的检测召回率。
17.根据权利要求12 ‑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 还 包括:
比较模块, 被配置成将所述检测准确率、 检测召回率与预设的检测准确率、 召回率进行
比较, 生成与比较结果对应的验证信息 。
18.根据权利要求12 ‑1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 其中, 所述交通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停止事件、 逆行事件、 行人事件、 抛洒物事件、 拥堵事件、 超速事件、 低速事件、 交通事故、 机
动车驶离事件、 机动车闯红灯事件、 机动车不按导向行驶事件、 道路施工事件、 异常占道车
事件、 非机动车闯入 事件、 自定义事 件。
19.根据权利要求12 ‑1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 还 包括:
第二获取模块, 被配置成获取交通事件展示平台接收的、 由所述路侧感知端上报的检
测结果;权 利 要 求 书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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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确定交通事件的检测精度的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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